1973 年 1 月 11 日,北达科他州生命权利斯麦召开了他们的第一次年度大会。仅仅两个月前,他们在选举中赢得了压倒性胜利,他们对未来充满乐观,并准备进入反堕胎行动的第二阶段——争取社会福利立法,为面临危机怀孕的妇女提供所需的帮助,使她们能够足月怀孕。会议议程包括“未婚母亲健康保险”、“补贴收养”和“日托中心”等会议。他们认为,仅仅让堕胎保持非法是不够的;他们需要创建一个富有同情心的社会,在那里堕胎似乎是不必要的和不可想象的。
但那个新阶段从未到来。北达科他州生命权大会召开后不到两周,最高法院就罗诉韦德案做出了判决。生命权运动刚刚开始考虑扩大目标并开始新的运动,突然间,它必须将所有精力集中在一个核心任务上——推翻罗诉韦德案。这项任务将改变整个运动,并最终导致反堕胎者与那些目标与俾斯麦生命权运动者所倡导的目标截然不同的政治家结盟。
罗诉韦德案对反堕胎团体来说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过去的两年中,反堕胎者在数十个州 外汇数据 的立法机构中赢得了胜利,但最高法院却在一瞬间将他们全部推翻。更糟糕的是,这项裁决明确剥夺了胎儿的人格和宪法保护。多年来,反堕胎者一直将废除堕胎法与纳粹德国的政策相提并论,并警告说,未出生的胎儿将遭受大屠杀。在他们看来,这一时刻已经到来,他们为国家担忧。“可怕的事实是,法院的判决使我们的国家正式支持法律杀戮,” 《国家评论》作家 JP 麦克法登宣称。这“在道德上与希特勒的种族灭绝无异。”
针对罗伊诉韦德案的抗议活动至今仍在继续,这张照片拍摄于 2010 年,当时正值最高法院裁决周年纪念日,人们发起了“为生命而游行”。
“维护生命权利的集会至今仍在继续,这张照片拍摄于 2010 年生命大游行,该游行每年在罗诉韦德案周年纪念日举行。”作者:福斯特尔。来自Wikimedia Commons 的公共领域。